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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下半年非学历(行业)证书考试报考工作

时间:2017-08-31 16:09 来源: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 作者:admin 点击: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中心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销售管理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53号)和《关于2017、2018年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基础段)、(管理段)证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0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下半年非学历(行业)证书考试(含中英合作类考试项目)定于11月18日、19日两天举行。为切实做好相关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项目及课程安排
 
我省今年下半年非学历(行业)证书考试开考项目为:销售管理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销售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证书课程考试(以下简称“基础段考试”)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专业管理段证书课程考试(以下简称“管理段考试”)
 
二、报考时间及要求
 
(一)报考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止。
 
(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本次非学历(行业)证书考试只接收旧考生(已报名且取得对应项目证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报考。旧考生在报考时凭本人身份证和之前已获得的报考项目证书考试准考证号码,到各地市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各报名点务必在报名开始前在广告栏醒目处张贴《考生考试成绩使用注意事项》(附件3),及时告知考生有关成绩认证的规定,同时要求每位考生报考时签订《报考承诺书》(样式见附件4),并由报考点保存一年。
 
(三)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退出销售管理水平考试项目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80号)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停考销售管理水平考试项目,该项目2017年的报考工作由开设考点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和肇庆5个地市考试中心(招考办)负责,具体安排:广州、清远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广州市负责;深圳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深圳市负责;珠海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珠海市负责;东莞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东莞市负责;肇庆考生报考及收费工作由肇庆市负责。报考费由上述5个地市的报考点代为收取,项目承办方(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将按27元/科次拨付上述5个市,作为报考、考务组织管理等的费用补贴。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停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基础段)、(管理段)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9号)规定,该两项目过渡考试将于2018年5月31日截止,2018年6月1日起不再组织上述两个项目的证书课程考试。
 
三、考务管理系统使用及数据上报
 
(一)考生信息统一录入完成后,报名点必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校对单》一式两份,供考生核对、签字确认。请考生本人务必做好信息校对工作,信息数据一经考生本人确认,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不再进行修改。考生与报名点各持一份《校对单》,其中报名点留存的考生报名信息须保留半年以上备查。
 
(二)报名机构需在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个人信息后方能上传考生数据信息。未经考生本人亲自确认的考生信息不得上传,报名机构不得代考生签署《考生信息校对单》,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由报名机构负责。
 
(三)报考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须将经考生确认的报考数据(需刻录成光盘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和《2017年下半年非学历(行业)证书考试报考科次表》(附件5)加盖公章,并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我院社会考试处。
 
(四)请相关地市招生中心公室(考试中心)认真准确填写2017年下半年非学历(行业)证书考试试卷申报表(附件6),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我院社会考试处。
 
四、考生准考证的领取
 
请各市招生考试部门于考前一周统一打印销售考试、基础段考试和管理段考试考生准考证,并与自行印制好的《考生守则》(附件7)一起下发给各报名点或机构,由各报名点或机构及时下发给考生本人。以上三项考试的考生签到(座位)表一式两份由各市招生考试部门于考前一周前打印并下发给各考点。
 
各项考试通知单数据将于考试前一周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进入服务之窗专栏,按提示进行查询打印。
 
五、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及相关考试信息可通过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或查询。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已经正式启用,考生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查询成绩及证书。

2017年下半年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证书考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

2017年下半年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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