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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2016年7月深圳自考生一封信

时间:2016-04-14 18:24 来源: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 作者:admin 点击:

自学考试为国家三大学历教育之一,免试入学、学生修完国家规定的课程,参加广东省统考和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自考委和主考院校副署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符合《国家学位条例》有关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可参加研究生考试或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大型国家性考试。

自学考试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等条件的影响,  想要报考的考生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及一寸彩照前往自考招生中心—深圳继教招生中心报名即可,报名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国际B座9A/宝安区创业一路1004号宏发中心大厦1101,你也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报名:0755-33391553/0755-29556010。

报考后,考生如有问题可咨询招生中心老师,快到报考时,考生可关注深圳继教招生中心,网会在第一时间发布考试信息。

特别说明:当你在深圳继教招生中心报名后,专业书籍也会在报考后通过快递或自取的方式领取。

温馨提醒:考生未选择专业时,请先电话咨询招生中心,选择自己最合适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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