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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被评为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9-13 17:04 点击:

  8月27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报》,经省教育厅材料初评及实地评估,华南理工大学被认定为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共有5所高校通过此次认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策函﹝2014﹞98号)和《关于申报2014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3号)要求,华南理工大学于2015年2月进行了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工作。7月初,根据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初评的结果,省教育厅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专家组一行到学校进行实地评估,常务副校长彭新一代表华南理工作自评报告并陪同走访,校党委常委陶韶菁主持了评估会。
  专家组高度评价了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一)章程核准后,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站、校报、西湖文化长廊、深圳继教业务培训、印发宣传册等形式进行了学校章程的宣传教育;(二)依法治校工作机制较健全,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在学校深圳继教设立了专门的依法治校工作机构法律事务深圳继教,也设立了与依法治校相关的信访督办、党风廉政工作机构;(三)学校主要制度、基本制度较健全完善;(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到贯彻落实,学术委员会正在进行调整和逐步完善;(五)信息公开工作较为规范,编制了信息公开细则、目录等;(六)学校的权益保护工作较为规范,法律顾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诉讼案件情况有总结反馈;(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安全管理制度较全面规范;(九)“六五”普法工作有计划,能按步骤落实,且形式多样,覆盖面广,涵盖领导干部、普通机关干部、教师、学生等各类群体,尤其针对领导干部开展了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十)学生与学校的沟通渠道较畅通,学校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反馈及时;(十一)师生员工对学校总体满意,学校管理民主。

  同时,专家组也提出了一些整改意见,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整改,不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巩固依法治校成果,进一步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实现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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