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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2010年下半年毕业初审手续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4-20 12:10 点击:

       根据省自考办的文件要求,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办理毕业初审登记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12月15-20日登录到该网站申请办理。

网上申请办理毕业初审登记手续的流程如下:

一、考生凭准考证号和预报名(或电子摄像)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二、使用“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确认考生的基本信息,认真输入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职业、考前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使用“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进行毕业预测,出现“考生课程满足专业毕业要求”的提示信息,选择初审地市“珠海市香洲区”后提交毕业申请。

四、使用“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考生类别”后查询考生毕业,并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或以上)的A4纸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毕业生登记表》(注意打印前做好打印设置:在菜单“文件”选项中的页面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上、下、左、右页边距均设置为20mm),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中的“本人简历”;“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考生在12月20日前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市自考办交表并按规定缴纳毕业审核费用(30元/人)。

考生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登记时若有不明之处,可详阅申请页面上的“帮助”。无条件上网或其它原因不能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可在12月16-19日到市自考办现场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考生交表和现场办理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的相关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及课程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携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应提前一个月以上进行办理学历鉴定,避免耽误毕业)。

二、若考试课程成绩合格而未领取或遗失《课程合格证》的,经查核成绩合格者,也可办理毕业登记。

三、手工填表办理过转、免考课程的考生,还须上交经省自考办批准的审批表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网上申请办理的无需上交);转、免考手续必须在2010年11月1日前办理完毕

四、若考生考籍数据(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相片、成绩等)有错漏,未按规定在2010年11月1日前办理考籍更正手续的一律不予办理毕业登记。

五、考生应仔细地校对已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各个栏目,如有错漏(除上述第四点中考籍数据外的其它信息),要及时更改后重新打印。

六、复印件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七、在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只是对考生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最终由省自考办审核及发证。

八、现场办理毕业初审具体时间:2010年12月16-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六、日照常上班)

九、交表时间:2010年12月17日-20日

十、毕业证领取时间:预计在2010年4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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