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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深圳自考报名报考通知

时间:2016-11-09 11:01 来源: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 作者:admin 点击:

各自考考生:
 
我省2017年1月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周六、日)进行。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15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旧生和已办理注册手续的新生,可登录省考试院考试服务网报考,时间:11月10日至20日。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三、报名操作流程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才可进行报考。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预报名:新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到深圳继教教育招生中心(网址:http://www.0755jijiao.com)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取得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一旦摄像后将无法修改。
 
正式报名:新生预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期间到我市各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点(报名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国际B座9A/宝安区创业一路1004号宏发中心大厦1101)进行正式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报考点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进行报考。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财政委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深发〔2013〕1391号)规定,我市从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自学考试准考证收费,各报名点不再收取准考证工本费。
 
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后,应于1月自考开考前一周左右,凭准考证回执到原报名报考点领取准考证。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入场参加考试。
 
四、报考方式
 
根据省自考办文件精神,所有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相关专业的课程。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二学历、相沟通、公开(开放)学院”等各种助学形式的考生,由主考院校汇总各教学[ “二学历”试点院校、“相沟通”试点高专高职院校、公开(开放)学院教学点]的考生报考数据后集体报考。
 
 
五、其他事项
 
(一)省自考办规定,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考途径进行报考,否则报考数据无效。
 
(二)旧生补摄像:3年11月以前已参加过自学考试,但3年11月以后未按省里的要求重新办理过电子摄像的旧生,必须补办电子摄像手续方可报考。摄像时间:11月10日至15日;摄像地点:各报名报考点。考生摄像后须同时登记补办准考证,于1月考试前一周左右到原报名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三)补办准考证:因丢失、损坏、信息变更(省考办已审核通过信息更改内容)等原因需补办自考准考证的考生,可于新生报名期间(11月10日至15日)在各报名报考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并于1月考试前一周左右到原报名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如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同时将违纪作弊考生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五)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左右登录“深圳继教招生中心”查询2017年1月自考考点和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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