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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时间:2012-04-05 10:04 来源: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 作者:admin 点击:

        一、考试介绍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县级财政部门考试组织权限由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确定。中央在穗单位、银行系统在穗单位和省属在穗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负责。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财会〔2010〕4号)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省(深圳除外)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面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有关省直管县(市、区)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
 

       

        二、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以上报名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三、报名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一般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广东省(除深圳外)一般上半年报名时间:3——4月份;下半年报名时间:8——9月份。 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确定。
 
  注:深圳考试报名暂未公布。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由省考试部门统一制定。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采用新版考试用书,考生所需考试用书应在报名的同时订购。
 

   

    五、考试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是6月份和11月份的第3个星期日。
 
  (注:深圳地区考试时间:一般上下半年的考试分别将于6月和11月的第4个星期日举行。
 
  广东省(深圳除外)无纸化考试不定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确定。
 
 
 

    六、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专业知识方面的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内容;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七、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业务核算题等。
 
  无纸化考试题型另发通知。
 
  (注:深圳地区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均使用答题卡。各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八、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的网站或者声讯电话公布。成绩公布后1个月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符合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带齐申报资料,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暂住证签发地或考试报名所属的区、县级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九、收费标准

  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十、资格认定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具备免试《会计基础》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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