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
自考学校专业汇总

热门资讯

二级建造师(增考一个专业)考试

时间:2016-03-24 14:56 来源: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111号 )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4〕16号文件精神,从5年起在本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本省统一命题并组织的制度。 
一、组织机构: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4〕16号)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考全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5)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免一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执行。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 
四、报名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本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本省(市)有关文件。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发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由人社部、住建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本省内有效。 
六、注册 
二级建造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机构申请注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尽内容请参照相关文件) 


Copyright 深圳市继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2025274号-9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均由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整理发布,供考生参考浏览!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www.gd.gov.cn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