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与政策讲义(四)
合同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1. 协商
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能够节省大量费用和时间,从而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较为经济和及时地解决。
2. 调解
调解,是指第三人(即调解人)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居中调停,使其在互相谅解、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解决其纠纷的一种途径。
1)人民调解
2)机构调解
3)仲裁调解: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4)法院调解: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经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若一方不执行,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 仲裁
仲裁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有其特定的含义,即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根据其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
4. 诉讼
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2.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4.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5.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和分类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